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其一般解除条件大体上包括四个类型:一是协议解除的条件;二是约定解除的条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四是违约行为。除此以外,还有合同解除的特别条件等。另一方面,合同解除还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协议解除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等。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但其法律后果并不仅仅限于终止当事人之间将来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所带个的结果却大相径庭。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的结算条款。解决争议条款以及赔偿损失的条款的效力。学员学习在本章内容。
应了解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异同、理解合同解除的效力。熟记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特征;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条件的类型;合同解除的程序种类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不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不同;合同解除与合同所附解除条件的异同;合同的解除条件;协议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等。
其中,合同解除的效力中关于溯及力问题、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及具体要求、法院裁决解除合同的程序、运用本章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和案例等。也是本章的重点及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