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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大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要点(2)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自考招生网 日期:2017-02 查看:183次 电话:027-86646545
 
2017年中南财大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要点(2)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
  6.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7.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宝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8.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
  9.违法构成的要件:(1)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3)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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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大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要点(2)

2017-02-23 整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网 阅读:1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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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大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要点(2)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
  6.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7.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宝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8.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
  9.违法构成的要件:(1)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3)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此文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招生网 www.zlcjzsb.org 整编,如有转载、复印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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